一、培訓中心檔案由培訓中心副主任負責管理。
二、培訓中心檔案應建立綜合檔案室合和建綜合室檔案專柜。配備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熱愛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三、要將檔案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
四、檔案人員的主要任務:
(一)負責培訓中心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統(tǒng)計、存檔等工作。
(二)凡在培訓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
(三)培訓中心綜合檔案的歸檔時間:文書檔案材料每年四月份進行立卷歸檔;培訓過程檔案材料每學年結束后立卷歸檔。
(四)培訓中心檔案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個保管期限。
(五)培訓中心卷內文件應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fā)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復;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理結果。
(六)卷內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復在前,請求在后。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文件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文件材料字跡清楚,紙質優(yōu)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圓珠筆和復寫紙書寫,并拆除卷內金屬物。
(七)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文件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
(八)文件材料歸檔后,檔案人員應本著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tǒng)記,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五、綜合檔案室要做到有專室、專柜、專(兼)職人員負責,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六、借閱制度
(一)外部門人員查閱本中心檔案必須征得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書面手續(xù)。
(二)嚴守檔案材料機密,不準隨便轉借檔案。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錄和復制。
(三)愛護檔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毀、圈點、劃道、拆疊等。
(四)經批準摘錄的材料,要經檔案室工作人員審查。證明性材料,必須校對無誤后蓋章。
(五)外借檔案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向檔案人員辦理借閱登記手續(xù)。借出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七天,超過時間另行辦理手續(xù)。
(六)檔案工作人員要熟悉檔案,了解需求,積極主動地做好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檔案室應根據工作編制大事記、組織沿革、基本情況、數字匯集、專題概要及綜合檔案室簡介等有效的檢索工作和參考資料,為提供利用檔案創(chuàng)造條件。
(七)培訓中心檔案的鑒定與銷毀。培訓中心綜合檔案室應按上級行政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有關檔案鑒定的規(guī)定。認真做好檔案的鑒定工作。對超過保管期限,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可提出銷毀意見,并填寫銷毀清冊,報本中心領導和上一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銷毀。銷毀時應指定二人監(jiān)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防止失密。